此次推動前,監管層已就CDR可行性做了較長時間的研究準備,而春節前后有關CDR規則的醞釀就已胎動,該機制的落地有望成為年內股票發行上市機制改革的重頭戲。
另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位接近監管層的券商人士處獲悉
業內人士看來,醞釀中的CDR意見稿有可能包含上市準入標準、交易定價模式、投資者保護、存托管理等多個環節。不過在現行機制下,對CDR規則的勾勒也將基于《證券法》等上位法展開;而隨著《證券法》的修訂,CDR規則也將不斷進行調整和完善。
最快兩會后出爐?
有關CDR出臺的預期正在被加速前置。
3月15日,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閉幕會上表示CDR“將很快推出”,且該方式更適合海外公司回歸A股,并能避免法律原則上的不適用。
監管高層的定調給了市場更大的信心。
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師王漢鋒認為,監管層的頻頻表態意味著有關CDR的技術障礙有可能被克服。
“盡管海外中資股以CDR方式回內地上市依然存在少數技術性障礙,但考慮到證監會年初已經將改革上市制度、增加對新經濟類公司的支持作為今年的工作重點,近期監管層包括證監會及交易所等也頻頻表態引入CDR是可行的方式,上述障礙可能并非完全不可克服。”王漢鋒3月18日表示。
基于這一判斷,其認為有關CDR的上市規則“雛形”兩會后就有望出爐,而首批發行人最早年內就能實現回A。
“兩會后發布有關CDR發行上市規則的征求意見稿,在征求意見期結束一定時期后發布正式實施規則并開始接受企業申報,預計首批四新類企業最早可能在今年內通過發行CDR實現內地上市。”王漢鋒表示。
|
另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接近監管層的機構人士處獲悉,針對CDR模式的規則的確已在研究醞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