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后還會追究嗎
結案后還會追究。
法院判刑后還可以追究其他人的法律責任,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已經判決并生效的,只是已經由法院受理的案件本身結了案,并不表示與所審理的案件有關的案件全部結案,也不是表示不再追究其他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
【資料圖】
一般的犯罪經過下列期限,相關機關不再追訴:
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結案
找法網提醒您,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結案要看具體適用的程序。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第二百二十條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適用速裁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后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三、刑事案件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為多久?
刑事案件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期限一般是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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